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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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5 (2019-05-20)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312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08-060014 事由:貴公司之畜殖事業部岸內畜殖場,位於本縣義竹鄉東光村農場14號,從事豬飼養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場原廢水未經許可核准登記之收集至原水池,直接排放至場外溝渠,且經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805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1130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2490mg/L、限值600mg/L)。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 |
不須改善 |
1,031,250 不須繳納 |
2020-06-16 (2019-05-20)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75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4項 文號:30-109-060001 事由:貴公司之畜殖事業部岸內畜殖場,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場廢水處理設施東北方圍牆外之原廢水未依許可內容收集至原水池,直接排放至場外溝渠,且經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805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1130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2490mg/L、限值600mg/L),另至廢水處理場查核發現,原水池廢水已滿槽且固液分離機未見操作,進而導致原廢水未收集至廢水處理設施,綜合以上,該場確實因未維持正常操作,使得原廢水未依許可流程收集處理,導致原廢水池直接排放至場外溝渠。 |
是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既有認事用法未臻明確之瑕疵 |
不須改善 |
750,000 不須繳納 |
2023-03-22 (2023-02-2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30011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21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工 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1 .第7條規定(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 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2.第 8條規定(車行路徑):第二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 ,實施面積未達70%,缺失點數扣4點、3.第9條規定(裸露 區域):第二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70%,缺失點數 扣4點、4.第10條規定(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車設 備,其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缺失點數扣4點, 5.第17條規定(粉塵逸散性操作):加壓噴水設施之水量 不足或未持續噴水,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共 計缺失點數扣20點。 |
否 |
限2023-04-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9-14 (2018-05-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作為及合格周界異味污染物檢測報告書)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7年10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7-090014 事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5月25日派員稽查並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檢字號050)進行該公司周界異味稽查檢測,檢測過程防制設備運轉中,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為3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1之規定,排放標準30。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認定事實未臻明確 |
限2018-10-25前改善 不須改善 |
300,000 不須繳納 |
2019-01-15 (2018-09-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10029 事由:貴中心於本市岡山區本洲里10鄰本工5路9號代操作旨揭製程,其P101排放管道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一氧化碳監測數據,在107年9月29日上午7時、8時、10時、11時,一氧化碳濃度分別為88ppm、116ppm、83ppm、82ppm,超過排放標準80ppm(環評值),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 |
不須改善 |
300,000 不須繳納 |
2019-08-05 (2018-09-2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8-080007 事由:貴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代操作本局岡山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其P101排放管道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一氧化碳監測數據,在107年9月29日上午7時、8時、10時、11時,一氧化碳濃度分別為88ppm、116ppm、83ppm、82ppm,超過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039-6號)排放管道(P101)一氧化碳排放標準80ppm(環評值),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否 |
限2019-09-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05 (2019-05-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110007 事由:本局稽查人員108年5月27日至岡山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執行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3)排放管道(P301)戴奧辛檢測稽查,依「排放管道中戴奧辛類化合物採樣方法(NIEA A807.75c)」測定,檢測結果戴奧辛經含氧校正後之平均濃度值為0.115ng-TEQ/Nm3,超過「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戴奧辛之排放標準值為0.1ng-TEQ/Nm3及貴廠戴奧辛環境影響評估值為0.11ng-TEQ/Nm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6-18 (2020-0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60016 事由: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於108年11月6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840108301號函暨所附高市環局空處第20-108-110007號裁處書,處貴公司新臺幣30萬元罰鍰,並限於109年2月1日前改善完成在案,貴公司未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相關證明文件向本局報請查驗,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02 (2020-03-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70003 事由:貴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位於本市岡山區本洲里10鄰本工5路9號代操作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其排放管道(P101)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一氧化碳監測數據,在109年3月14日下午16時、17時、22時、23時,分別為153.86ppm、94.83ppm、81.64ppm、80.89ppm,超過操作許可證(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1039-6號)排放管道(P101)一氧化碳排放標準80ppm(環評值),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8-27 (2020-05-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9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9-080013 事由:貴公司環保事業營運中心於本市岡山區本洲里10鄰本工5路9號代操作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其排放管道(P101)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氯化氫監測數據,在109年5月16日下午15時、16時、17時,氯化氫濃度分別為39ppm、45ppm、27ppm,其氯化氫1小時紀錄值高於排放標準25ppm(環評值)之累積時間超過2小時,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否 |
限2020-09-2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3-22 (2023-02-2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4月12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30012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21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工 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施作:1 .第8條規定(車行路徑):第二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 路徑,實施面積未達70%,缺失點數扣4點、2.第9條規定( 裸露區域):第二級營建工程,實施面積未達70%,缺失 點數扣4點、3.第10條規定(工地出入口):須設置自動洗 車設備,其規格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三規定,缺失點數扣4 點,共計缺失點數扣12點。 |
否 |
限2023-04-1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6-12-19 (2016-05-1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文號:32-105-120002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5-31 (2017-04-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請貴公司於106年6月20日前完成改善,並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之證明文件送本局查驗,屆期未檢具上開文件送本局查驗者,視為未改善完成,將按日連續處罰;檢測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檢驗測定機構辦理。
限改日期:106年6月20日限改日期:106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6-050031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故本案前於105年4月19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期滿一年之期間末日應為106年4月18日與本次本案106年4月19日(發生日)相差1日,故本案裁罰計算C值下修為1(裁處金額為10萬元整罰鍰)。 事由:查貴公司於臺中市后里區設立畜殖場,從事飼養豬隻作業,經本局於106年4月19日10時15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貴公司外埔畜殖場人員,於場區周界外採氣進行異味污染物(空氣污染物)官能測定,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62,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異味污染物標準值為50)。 |
是 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 |
限2017-06-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200,000 不須繳納 |
2018-01-02 (2017-12-18)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文號:32-106-120001 事由: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所屬台糖惠生加油站位於本縣東石鄉圍潭段圍潭小段0395-0001地號(地址:嘉義縣東石鄉圍潭村雙連潭五九-三號),係屬本府公告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業於105年9月13日核定控制計畫在案(改善期程7個月至106年4月12日止);貴公司提前於106年3月13日提送第一次進度報告暨改善完成報告書(初稿),本局於106年10月12日執行土壤及地下水驗證作業,驗證結果採樣點S06土壤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達4,400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1,000mg/kg;已違反原核定之控制計畫所訂控制目標:「本計畫擬定本場址土壤污染物總石油碳氫化合物(TPH)之控制目標須符合土壤管制標準1,000mg/kg。」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2-25 (2018-03-1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3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 文號:20-108-020027 事由: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19日至貴中心代操作岡山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執行空氣污染專責人員查核,該廠位於本市岡山區本洲里本工五路9號,從事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業,屬公告第2批應設置2位甲級、1位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專責單位,查原任乙級專責人員林○○於107年1月1日調職,貴中心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向本局申請貴中心代操作岡山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專責人員設置變更,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3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 |
否 |
限2018-03-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9-15 (2018-05-2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090016 事由:本局於107年5月25日派員稽查並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環檢字號050)進行貴公司周界異味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為3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1之規定,排放標準50,顯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2-22 (2018-12-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合格之檢測報告書及改善之證明文件)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08年05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8-020010 事由:貴公司善化糖廠(管制編號:R9000385)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12月24日執行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PSN)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檢測值為156mg/Nm3,超過排放標準100mg/Nm3。 |
否 |
限2019-05-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1-25 (2024-01-11)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2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3-010025 事由: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1月11日查獲貴公司於本縣二林鎮興糖段205地號土地上操作甘蔗採收(收割)機執行農作物採收作業過程,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且作業過程未採行任何防制措施,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4-02-29前改善 待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1-30 (2022-12-19)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10001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19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 域,缺失點數扣4點、2.第7條規定:防塵布、防塵網未完 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 點、3.第8條規定:第二級營建工程工地內之車行路徑,實 施面積未達70%及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 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缺 失點數扣4點、4.第10條規定:屬區域開發工程、疏濬工程 ,未洗掃鄰接道路或設置自動洗車設備者,缺失點數扣10 點、5.第18條規定: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 頻率規定進行紀錄或記錄未保存一個月備查及攝影鏡頭設 置數量不足或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五錄影內容規範或錄製 影像未保存一個月備查,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 26點。 |
否 |
限2023-0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1-30 (2022-12-19)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10002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19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6條規定:圍籬未定著地面及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 程分級、所在地空氣品質防制區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 規定,缺失點數扣4點、2 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 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 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第10條規定:屬區域 開發工程、疏濬工程,未洗掃鄰接道路或設置自動洗車設 備者,缺失點數扣10點、4.第18條規定:攝影鏡頭設置數 量不足或未符合管理辦法附表五錄影內容規範或錄製影像 未保存一個月備查,缺失點數扣4點,共計缺失點數扣22點。 |
否 |
限2023-0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1-30 (2022-12-19)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10003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19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 域,缺失點數扣4點、2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 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 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第10條規定:車輛離開營 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汙泥或造成 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缺失點數扣4點、 4.第18條規定: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 規定進行紀錄或記錄未保存一個月備查,缺失點數扣4點, 共計缺失點數扣16點。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19日現場稽查,本工程施 工期間未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施作 :1.第6條規定: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 域,缺失點數扣4點、2第8條規定: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 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粗級配或粒料鋪設厚度不足,致影 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扣4點、3第10條規定:車輛離開營 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汙泥或造成 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缺失點數扣4點、 4.第18條規定: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 規定進行紀錄或記錄未保存一個月備查,缺失點數扣4點, 共計缺失點數扣16點。 |
否 |
限2023-02-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11 (2020-09-1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110023 事由:貴公司經營畜殖事業部四林繁殖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9月11日派員於貴牧場周界外採得1個異味污染物樣品,經異味污染物官能檢測結果為100,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周界排放標準值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裁處如主旨。 |
否 |
限2020-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6-11 (2019-05-20)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465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10-060001 事由:貴公司畜殖事業部之岸內畜殖場位於本縣義竹鄉東光村農場14號,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採樣結果,發現該場原廢水未依許可內容收集至原水池,直接排放至場外溝渠,且經採樣檢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805mg/L、限值150mg/L;生化需氧量:1130mg/L、限值80mg/L;化學需氧量:2490mg/L、限值600mg/L)。 |
否 | 不須改善 |
104,65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13 (2018-09-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07-110023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因誤植受處分人地址及代表人姓名,重新開立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案件裁處書(107年11月21日高市環局空處字第20-107-110036號)及繳款單。 事由:排放管道及廠房處大量排放黑煙粒狀污染物散佈至空氣中,經查為製程M01(1號爐)其防制設備故障,未有效收集並處理廢氣,造成異常排放黑煙至大氣中影響空氣品質,已違反行為時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0 不須繳納 |
2011-04-21 (2011-01-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5月21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40001 |
否 |
限2011-05-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8-18 (2011-04-1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5月3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80001 |
否 |
限2011-05-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11-06 (2013-04-07)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11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文號:23-104-110001 |
否 |
限2015-11-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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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26 (2021-02-25)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0-070010 事由:1.本局於110年2月25日14時20分至現場巡視周界,稽查時於下風處發現空氣異味,會同該場代表人於場區後方下風處進行異味採樣。 2.現場架設風速風向儀,當時風速1.6m/s,風向為NW323゚,採樣前後pump皆已校正且流量大於4 L/min,現場確認未有其他異味干擾源,於14時59分至15時01分進行採樣,採樣袋編號為周界-07,樣品編號為1101465-A01,詳細如採樣紀錄表。 3.採樣後樣品依規定避光保存並貼封條,採樣程序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方法進行並拍照存證,俟檢驗結果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檢測結果:55 標準:10 |
否 |
限2021-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8-15 (2008-04-08)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6月30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080005 |
否 |
限2008-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7-26 (2023-03-29)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5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70006 事由:112年3月29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驗值40.6mg/L,標準值3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3-06-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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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6 (2009-05-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9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5月21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第1項 文號:30-098-080009 |
否 |
限2009-05-2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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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4 (2015-01-15) |
屏東縣 |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4-040013 |
否 |
254,000 |
|
2015-04-24 (2015-01-1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54000元整,併計罰鍰新臺幣25萬4千元。併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4-040013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有疏失_適用法令錯誤,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文到2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
否 | 不須改善 |
254,000 不須繳納 |
2016-01-18 (2015-01-15)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3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30-105-01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23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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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3 (2013-08-13)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 文號:30-102-09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開立對象錯誤,開立對象應為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而非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萬興畜殖場。 |
否 | 不須改善 |
210,000 不須繳納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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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2015-01-09)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70000元整,併計罰鍰新臺幣17萬元,併計處理境講習4小時限改日期:104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30-104-040011 |
否 |
限2015-05-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7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6-27 (2022-04-21)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60041 事由:貴公司經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畜殖事業部大響營第一畜殖場從事豬隻飼養業,本府環境保護局上開日期派員於貴畜牧場周界下風處採集異味污染物,經檢測結果為74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5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茲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第85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
否 |
限2022-08-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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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2015-01-07)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4000元整,併計罰鍰新臺幣15萬4千元,併計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限改日期:104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07條第0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01項 文號:30-104-040009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關於文到2個月內另適法之處分 |
否 |
限2015-05-17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54,000 不須繳納 |
2015-12-09 (2015-01-07)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罰鍰新臺幣14萬元,處境講習2小時整限改日期:104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30-104-120004 |
否 |
限2015-12-1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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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9 (2020-10-2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09-120037 事由:案經本局於109年10月27日11時10分派員至貴廠(本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會同建利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廠人員於所屬排放口(編號:P038)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412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36.7公尺)排放標準值2000。 |
否 |
限2021-03-0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7-04 (2022-05-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20-111-070005 事由:案經本局派員至貴場(本市小港區小港路133號)會同建立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及貴場人員在飼料製造程序(M05)製程所屬之排放口(編號:P038)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一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值309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值2000,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 |
否 |
限2022-09-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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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9 (2010-09-2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 文號:30-100-030001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0-10-29 (2010-09-2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3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099-100009 |
否 | 不須改善 |
130,000 尚未繳款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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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6 (2015-01-0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併計罰鍰新臺幣15萬元,併計處環境講習4小時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30-104-040010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於文到2個月內另為適法之處分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 不須繳納 |
2015-11-10 (2015-01-08)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40000元整,應於未取得土壤處理許可證前,停止排放廢污水,並將廢(污)水處理設施正常操作,屆期仍未補正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 文號:30-104-11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1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1-20 (2019-11-22) |
屏東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9-010014 事由:貴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檢測值602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2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9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
否 |
限2020-0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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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05 (2016-04-28)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070003 |
否 |
限2016-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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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4 (2010-09-0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9月27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文號:30-099-100009 |
否 |
限2010-09-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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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9 (2018-02-15)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50004 事由:該公司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事業,許可核准每日最大廢水排放量為600噸/日(附件2),需設置乙級廢水專責人員,其承受水體為經濟部水利處第五河川局搭排(附件3),107年2月15日經本縣環保局稽查隊派員採樣結果:化學需氧量(COD):777mg/L(標準:600mg/L,懸浮固體(SS):325mg/L(標準:150mg/L),超過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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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6 (2009-07-06)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10月15日。 法規: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098-100005 |
否 原處分撤銷,瑩諮公司並未具備從事本項(NIEA A211.71B)檢測資格 |
限2009-10-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