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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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2025-03-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文號:30-114-040003 事由:貴院核定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李宗○○於114年02月10日離職,惟貴院遲至114年03月07日始向本局提出異動申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規定訂定之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之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離職、異動時,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由設置之代理人代理,並於事實發生後十五日內以書面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尚未繳款 |
2017-09-01 (2017-04-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6-090005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4月28日來函資料所示,發現貴院有機性污泥(代碼:D-0901)、廢尖銳器具(代碼:C-0504)、感染性廢棄物混合物(代碼:C-0599)漏報105年7月、105年9月至106年2月貯存情形,另D-0901、C-0504、C-0599於105年8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上開異常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1-05-23 (2011-04-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0年05月26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30-100-050009 |
否 |
限2011-05-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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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2 (2018-03-1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7-040002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