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23648487
企業名稱: 照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照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5-04-28
(2025-04-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文號:40-114-040035
事由:本局於114年4月7日至貴事業稽查,稽查時貴事業經理表示前述廢棄物係為照敏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南崁廠於113年8月起進行拆除作業所產生,惟南崁廠所產出之廢塑膠(R-0201)等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之規定。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10-01
(2024-07-1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3-100005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3年7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現場污染源內層顯影蝕刻機(E103)、鑽孔作業區(E105)及成型作業區(E115)作業中,查獲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102)經濾袋之壓降為0mmH2O(許可證操作範圍為110~180mmH2O)及洗滌塔(A103)洗滌液pH值為2.61(許可證操作範圍為7~9)皆與許可操作內容不符。
限2024-07-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5-21
(2023-11-08)
桃園市政府環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13-050608
事由: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拋棄紙屑﹝車號:AXH-6252﹞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4-18
(2024-03-04)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3-040016
事由: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3月4日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D01採樣送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76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120 mg/L)
不須改善 12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2-22
(2023-07-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3-020030
事由: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設置線上審查功能(案號:LC20230213010),發現貴事業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黃○○已於112年7月31日離職,惟貴事業截至113年1月23日才完成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2款規定告發處分。
不須改善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22
(2022-08-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0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12-060035
事由:未依許可文件內容登記事項運作。
限2022-09-08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6-22
(2022-08-0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9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0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2-060036
事由: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限2022-10-0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9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1-18
(2021-08-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010016
事由:檢測報告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85.7、化學需氧量:197)。
不須改善 9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22
(2021-09-2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3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0-120054
事由: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管制編號:H4640386)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108年5月10日核准在案,貴公司登記資本額逾1千萬元且貴公司之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廢棄物代碼:A-8801)〕,惟貴公司遲於110年10月21日完成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不須改善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1-21
(2021-07-31)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4項
文號:20-110-110013
事由: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刷油墨製造程序-油墨製造程序(M01)」證號:H4334-02號。因貴公司製程屬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應設置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人員,且製程使用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附表所列之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管制物質,依據作業辦法第5條第1項規定,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空氣污染突發事故演練。惟查貴公私場所未提送109年空氣污染突發事故演練相關資料,本府前於110年7月1日限期貴公司於110年7月30前完成補正,貴公司並未提送補正資料,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
限2021-12-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22
(2018-01-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35
事由: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銅:14.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銅:3.0mg/L)。
不須改善 4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22
(2018-05-25)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34
事由: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銅:5.0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銅:3mg/L)。
不須改善 16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10-06
(2018-08-10)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1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09
事由:貴事業係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桃市環排許字 第H1694-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10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5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不須改善 81,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27
(2018-01-02)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6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90035
陳情或撤銷結果:自行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違規裁罰點數計算有誤
事由: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銅:14.7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銅:3.0mg/L)。
不須改善 16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2-05
(2017-12-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20004
事由:貴公司污染源鑽孔作業區(E105)機臺前蓋開啟作業,未依規定密閉收集;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101)經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為12.0(許可操作範圍值:6~8);洗滌塔(A103)經洗滌器後洗滌液pH值為6.39(許可操作範圍值:7~9),壓降為5mmH2O (許可操作範圍值:8~25m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2-09
(2016-11-03)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9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6-020015
不須改善 9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2-20
(2016-11-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5-120012
不須改善 10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9-26
(2010-08-1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099-090020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8-06
(2009-06-26)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限改日期:098年08月24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8-080006
限2009-08-24前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7-15
(2008-06-07)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30000元整。限改日期:097年07月28日。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097-070023
限2008-07-28前改善 2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3-04
(2008-01-19)
桃園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80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097-030006
不須改善 48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