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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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4 (2019-04-18)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文號:40-108-070012 事由:本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4月18日派員督察,查該公司製程產生之淋膜裁邊廢紙混合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且清除前未與受託處理者簽訂書面契約,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