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友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52391289
企業名稱: 仁友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仁友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2-07-23
(2012-06-28)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於101年8月17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完畢,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1-070206
不須改善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8-15
(2011-06-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於100年9月2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完畢,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2項
文號:21-100-080002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8-09-26
(2018-08-14)
臺中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7年10月15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
文號:21-107-090486
事由:仁友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59-FQ於107年8月14日15時36分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經本局檢測人員不透光率排煙檢測結果,測値2.6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0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再依柴油車汽車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及程序之煙度試驗規定辦理複測,經排氣煙度試驗方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35%超過法定排放標準30%,並以此檢測結果為最終判定依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規定。查旨揭車輛於107年8月21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南屯站)檢測合格,予於認定改善完成。
不須改善 5,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