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06年度轄管水防道路維修改善工程

企業統一編號: 88500000
企業名稱: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06年度轄管水防道路維修改善工程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分署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20-02-03
(2019-12-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5條第2項
文號:32-109-020001
事由:1.臺南市政府105年12月13日府環土字第1051251468號函依土污法第15條第2項規定命六河局提出應變必要措施計畫,六河局業於105年12月13日依土污法第15條第2項規定提出應變必要措施計畫,經本局審查後106年5月15日核定並據以實施,惟該次改善經本局驗證結果土壤重金屬銅仍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 2.本局業於107年9月13日請六河局提出該應變必要措施變更計畫並核定在案,惟六河局迄今仍未依所核定之應變必要措施變更計畫內容執行。

實體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法令見解歧異,係爭裁處書及該裁處前之被告命應變必要措施函與變更計畫核定函,均有處分對象有當事人不適格與機關回避法定義務之重大違法性,係爭裁處書自有違法,訴願決定未予糾正,係有未合。原告訴請撤銷,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不須改善 200,000
不須繳納 (強制執行)
2023-11-15
(2023-09-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文號:32-112-110002
事由:一、貴分署轄管本市七股區173縣道約19公里河道內側(七股區十分塭段R671地號)經本局執行104年度臺南市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調查及查證工作計畫進場進行土壤污染查證作業,結果顯示七股區十分塭段R671地號採樣點DS01重金屬銅(5,170mg/kg)及DS03重金屬銅(7,730mg/kg)超過土壤污染管制標準(400mg/kg),並經本局於105年7月5日府環土字第1050697253E號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在案。二、查貴分署於110年11月12日依土污法第13條第2項規定以水六管字第11002145450號函提送旨揭場址控制計畫書,經本局於111年4月18日以環土字第1110040117號函同意核定(改善期限至112年12月18日止),另查本局於112年4月14日以環土字第1120040953號函提醒貴分署旨揭場址控制計畫書改善期限至112年12月18日止,如無法依污染控制計畫實施,應依土污法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函文本局申請變更污染控制計畫。三、本局於112年9月20日派員巡查發現旨揭計畫場址迄今仍未執行相關污染改善作業(計畫執行期程於112年7月18日至9月18日前執行土壤污染改善作業),貴分署未依所核定之控制計畫據以實施。
不須改善 200,0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1-08-16
(2011-04-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0-100-080008
陳情或撤銷結果:陳情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原案撤銷,另依空汙法第60條第1項前段規定開立處分。
不須改善 100,000
不須繳納
2013-07-08
(2013-05-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60004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9-05
(2014-06-2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依行政院環保署91年12月11日環署空字第0910084483F號令修正發布之「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處準則」規定。限改日期:103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
文號:23-103-090002
限2014-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9-25
(2012-09-0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90003
不須改善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4-08
(2013-03-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並請立即改善完成,於複查當時未改善完成,將按次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40001
不須改善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06
(2013-04-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2-060004
限2013-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8-15
(2013-07-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
文號:23-102-080009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處分有瑕疵
不須改善 40,000
不須繳納
2013-11-25
(2013-10-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2-110009
限2013-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4-18
(2023-03-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於限改日期前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至本局查驗並完成改善。限改日期:112年06月0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2-040003
事由:本局於112年3月13日執行環保署下放名單稽查,發現該局辦理本市安南區「曾文溪排水分洪箱涵上游7K+820~8K+420護岸新建工程併辦土石標售」(管制編號:D111D6Z101-1)缺失如下:1.工地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網,扣10點;2.工地出入口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且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扣4點;3.工地周界圍籬申請洗掃替代防制措施,但紀錄表未落實登載洗掃頻率,扣10點;4.營建工地車行路徑申請洗掃替代防制措施,但紀錄表未落實登載洗掃頻率,扣10點;以上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缺失點數總計34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有稽查單(含照片)可稽。
限2023-06-0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6-10
(2011-04-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於收受裁處書次日起30日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完成者,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0年04月2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0-060001
限2011-04-2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2-16
(2011-10-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依100年11月22日巡查紀錄,該工程已完工,不另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20004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3-08
(2011-12-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依101年1月17日巡查紀錄,該工程缺失已改善完成,不另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30005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3-09
(2012-01-1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30006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7-02
(2012-05-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1-070001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2-03
(2012-09-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文號:23-101-120005
限2012-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2-03
(2012-09-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1-120006
限2012-12-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12-03
(2012-09-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1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9條
文號:23-101-120004
限2012-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18
(2012-11-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10001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1-18
(2012-11-2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10002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2-05
(2012-12-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20001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5-27
(2013-03-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50009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10
(2013-04-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6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2-060005
限2013-06-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27
(2013-04-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7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2-060006
限2013-07-1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8-05
(2013-06-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80003
限2013-09-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9-03
(2013-07-0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80003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8-15
(2013-07-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2項
文號:23-102-080010

原處分撤銷,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處分有瑕疵
不須改善 20,000
不須繳納
2013-08-19
(2013-07-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0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2-080011
限2013-10-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20
(2013-09-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02-110008
限2013-12-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8
(2013-11-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10011
限2014-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8
(2013-1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3-010006
限2014-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8
(2013-1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3-010007
限2014-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4-01-08
(2013-1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3-010008
限2014-0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08-12-09
(2008-10-27)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8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120002
不須改善 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2-12
(2008-08-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020003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0-31
(2008-09-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100017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07-25
(2008-05-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070008
不須改善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0-31
(2008-08-2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097-100016
不須改善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2-19
(2008-11-12)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7-120008
不須改善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4-30
(2009-03-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098-040007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9-04-30
(2009-03-03)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3-098-040011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01-05
(2009-11-2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099年02月05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098-120004
限2010-02-0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11-20
(2013-10-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2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2-110006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另開
限2013-12-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20,000
不須繳納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五甲尾系統排水改善工程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4-03-11
(2014-01-14)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30006
不須改善 4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前峰子滯洪池工程並辦土石標售-工程標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3-05-27
(2013-04-18)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2-050006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典寶溪排水鐵路橋上游段左岸整治工程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第2次)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4-05-13
(2014-04-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50003
限2014-05-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典寶溪排水鐵路橋上游段右岸整治工程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4-05-14
(2014-04-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103年5月18日前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按日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50001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102年度高雄市茄萣區海堤環境改善工程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4-03-11
(2013-12-0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另本案103年2月19日稽查確認,該工程已缺失改善完成且工程已完工,故不再予以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30003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後勁溪排水後續改善工程(9K+200~9K+400)併辦土石標售-工程標

裁罰/違規日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正向排序
2014-02-20
(2013-12-09)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03-020001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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