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朢營造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9704559
企業名稱: 勝朢營造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勝朢營造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5-10-28
(2015-07-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文號:41-104-102811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6-11-08
(2016-08-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41-105-110024
限2016-12-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2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6-12-23
(2016-12-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5-120127
事由:經本局於本日(105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3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7-01-10
(2016-12-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031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1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1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勝朢營造有限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35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7-01-10
(2016-12-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035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17日至105年12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36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7-01-10
(2016-12-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036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17日至105年12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037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7-01-10
(2016-12-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037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17日至105年12月1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08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7-01-17
(2016-12-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108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09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7-01-17
(2016-12-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109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10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7-01-17
(2016-12-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110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06-010111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7-01-17
(2016-12-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0-106-010111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2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17-01-17
(2016-12-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26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4日至105年12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27
1,2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2017-01-17
(2016-12-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27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4日至105年12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28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7
(2016-12-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12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28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4日至105年12月2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12-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29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17
(2016-12-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29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85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3
(2016-12-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85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勝朢營造有限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勝朢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勝朢營造有限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86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3
(2016-12-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86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勝朢營造有限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勝朢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勝朢營造有限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87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3
(2016-12-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87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2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勝朢營造有限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2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勝朢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勝朢營造有限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88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3
(2016-12-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5年12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88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5年12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6-12-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89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3
(2017-01-0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89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0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90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3
(2017-01-0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90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0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91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3
(2017-01-0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91
事由:經本局於105年12月3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5年12月3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5年12月31日至106年1月3日共計4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0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92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3
(2017-01-0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9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0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93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3
(2017-01-0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9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0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94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3
(2017-01-0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9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0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95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3
(2017-01-0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9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7日至106年1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0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96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3
(2017-01-0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9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7日至106年1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0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197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3
(2017-01-0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0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19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7日至106年1月9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0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246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24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1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247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24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1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248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24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1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1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1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249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24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2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1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250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25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4日至106年1月1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1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251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25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4日至106年1月1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1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10252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1-25
(2017-01-1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1025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4日至106年1月16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1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80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1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8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1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81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1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8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7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7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1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82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1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1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8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8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1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1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83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2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8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19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19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2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84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2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8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1日至106年1月2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2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85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22)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2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85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1日至106年1月2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2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22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86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23)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3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86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0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0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1日至106年1月23日共計3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3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23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87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24)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87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3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4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24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88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25)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5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88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4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4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5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25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89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26)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6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89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5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5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6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26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90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27)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7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90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7日至106年2月2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7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27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91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28)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8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91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7日至106年2月2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8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28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92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29)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29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92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7日至106年2月2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29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29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93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30)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3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93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7日至106年2月2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30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30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94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2017-02-16
(2017-01-31)
臺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1月31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文號:41-106-020094
事由:經本局於106年1月26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未改善完成,而按日連續處罰1日,並限期於106年1月26日完成改善,惟經本日 (106年2月2日)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06年1月27日至106年2月2日共計7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規定依法裁處,並限期106年1月31日完成改善,倘屆期未完成改善完成則按日連續處罰,本局所稱之完成改善係指貴公司對上述廢棄物清除處理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再利用)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再利用),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至本局查核通過。
限2017-01-31前改善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1-106-020095
1,2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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