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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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2021-10-0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 文號:34-110-100027 事由: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0月4日下午1時17分派員至貴公司中壢廠(管制編號:H4304367,廠址:桃園市中壢區吉林路9號)稽查,查貴公司110年8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與現場結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10年9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10年8月份)之申報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 |
否 |
限2021-11-2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