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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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6 (2022-02-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110026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2月15日至貴公司永康貳廠執行「111年南部地區重大空氣污染源專案督察計畫」,發現其製程產出之廢樹脂、廢塑膠混合物、廢潤滑油等事業廢棄物,清除前未先與受託處理者、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 |
否 | 不須改善 |
24,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1-16 (2022-02-1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1-110024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2月18日至貴公司永康貳廠執行「111年南部地區重大空氣污染源專案督察計畫」,發現廢樹脂貯存地點、容器及設施,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否 |
限2022-12-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11-16 (2022-02-15)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第1項 文號:40-111-110025 事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2月15日至貴公司永康貳廠執行「111年南部地區重大空氣污染源專案督察計畫」,發現其製程產出之廢樹脂、廢塑膠混合物、廢潤滑油等事業廢棄物清除至該機構以外,未記錄清除廢棄物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11-02 (2021-10-04)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20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文號:21-110-100018 事由: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儀器測定結果黑煙(不透光率)1.3m-1,超過排放標準(1.2m-1)。 |
否 |
限2022-0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