聿民實業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12878258
管制編號: A45B2158
事業名稱: 聿民實業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一○九號地下一樓
所在工業區: 非屬工業區類
產業類型: 非有害廢棄物清除業
排放申報類型: 廢棄物
廢棄物解除列管日期: 2020-08-17
資料日期: 2024-03-2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8-11-28
(2018-11-2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7-110017
事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 (機構負責人戶籍地址變更,未依規定於變更後30日內檢具資料變更申請辦理)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6-06
(2019-05-14)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文號:21-108-060273
事由:貴公司所有941-BP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06
(2020-03-0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09-040002
事由: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應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委託清除廢棄物,未依規定訂定委託清運契約書(清除紀錄表))(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06
(2020-03-0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09-040003
事由: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應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委託清除廢棄物,未依規定訂定委託清運契約書(清除紀錄表))(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06
(2020-03-1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09-040004
事由: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應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委託清除廢棄物,未依規定訂定委託清運契約書(清除紀錄表))(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13
(2020-03-0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09-040033
事由: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應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委託清除廢棄物,未依規定訂定委託清運契約書(清除紀錄表))(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4-20
(2020-03-30)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09-040035
事由:清除、處理機構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應事先與委託人訂定契約書(委託清除廢棄物,未依規定訂定委託清運契約書(清除紀錄表))(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6-23
(2020-06-0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09-06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駁回
事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 (清除紀錄表)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車號:7*-*3)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6-29
(2020-06-0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09-060003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駁回
事由: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應具備之條件、自有設施、分級、專業技術人員設置、許可、許可期限、廢止許可、停工、停業、歇業、復業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車號:KE*-11*,委託清除廢棄物,未依規定訂定委託清運契約書(清除紀錄表)(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1,危害程度C=1)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08
(2020-06-2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44-109-070004
陳情或撤銷結果:駁回,駁回
事由: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未依本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或許可事項辦理 (委託清除廢棄物紀錄表) (污染程度A=1,污染特性B=2,危害程度C=1) (車號:4*-*Z)
不須改善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4-01-22
(2023-10-2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3-014304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不須改善 2,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