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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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7 (2018-05-2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文號:34-107-070002 事由:***公司(管制編號:**033)變更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負責人(原負責人**變更為***)業經臺中市政府10*年*月*日以府授經商字第1070**號函核發負責人變更登記在案,惟該公司於10*年*月*日(收文日)始申請更換機構負責人,核有違反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項暨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