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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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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25-04-1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4-050152 事由:本局於114年2月14日10時17分派員至貴公司營建工程稽查,於周界外測得現場打樁機作業均能音量為76.5分貝;背景音量:55.5分貝;依據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規定背景音量與欲測量音源之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需修正,貴公司整體作業均能音量(76.5分貝),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18日10時20分前改善完成(限期改善通知書業已由貴公司人員收執在案)。本局於114年4月11日10時31分再次派員前往稽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3.3分貝(背景音量58.0分貝,均能音量無需修正),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再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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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25-06-05)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4-060427 事由:本局於114年6月5日派員前往臺中市○○區○○路○段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施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於出土作業致污染周界道路,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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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2025-03-0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72000元整,違規改善情形:本案已進入按次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時為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文號:22-114-070297 事由:本局於114年2月14日10時17分派員至貴公司營建工程稽查,於周界外測得現場打樁機作業均能音量為76.5分貝(背景音量55.5分貝),依據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規定背景音量與欲測量音源之音量相差10分貝以上無需修正,貴公司整體作業均能音量(76.5分貝),超過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本局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貴公司於114年2月18日10時20分前改善完成(限期改善通知書業已由貴公司人員收執在案)。本局於114年3月3日10時9分再次派員前往稽查,並於原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5.7分貝(背景音量54.2分貝,均能音量無需修正),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之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核再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7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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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 (2025-08-18)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4-090055 事由:本局審酌民眾提供動態影像資料,查獲貴公司承攬○○新建工程,於114年8月18日23時55分仍使用動力機械進行施工,即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仍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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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2025-07-26)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文號:30-114-090002 事由:本局於114年7月26日18時5分派員至貴公司承攬之新建工程附近溝渠稽查,現場查獲該溝渠內有排放泥砂廢水情形,惟前開工程未有人員在場,本局立即針對該排放口廢水採樣送驗,續經水質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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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25-08-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4-090242 事由:本局於114年8月21日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屯區○○路○○段○○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作集合式住宅新建工程,於施工時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車輛進出挾帶泥沙污染周界道路,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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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2025-10-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1-114-110097 事由:本局於114年10月22日15時1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區○○段○○地號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作○○新建工程,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露天堆置工程產出之廢棄物,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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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2025-08-16)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文號:23-114-120001 事由:未於施工區域內設置有效之空氣污染防制措施,致施工時引起塵土飛揚,產生明顯目視可見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已造成空氣污染。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0 尚未繳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