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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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3 (2018-10-12) |
基隆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7-110008 事由: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針對產出生物醫療廢棄物之指定公告事業,進行其廢棄物申報流向資料專案勾稽(勾稽區間為107年1月至107年8月),經本局107年10月12日至貴院稽查,並針對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再次勾稽確認,發現貴院107年1-4月份廢棄物(D-2199一般性醫療廢棄物混合物)產出量超過廢清書最大月產生量之10%以上無誤,上述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18-11-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