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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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2023-02-01)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2年04月3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30010 事由:依據112年2月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結果,貴公司二廠未依規定申報111年10月至12月原料使用量、產品產出量、廢棄物產生量、廢棄物貯存量及廢棄物清運量。 |
否 |
限2023-04-3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1-26 (2018-10-24)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110044 事由: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7年1至8月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原料、產品及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