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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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7 (2021-08-19)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43-110-100001 事由:經查貴商號生產製造「《府城食府》鹹酸甜禮盒(共兩盒)」,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4年7月1日環署廢字第0940050818E號公告限制產品過度包裝之指定產品製造業,指定產品之包裝應符合禮盒或複式禮盒包裝體積比值為1以下之規定,然前述產品經本局110年8月19日於該商號現場量測包裝體積比值為1.6,顯已違反前開公告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