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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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7 (2022-10-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 法規:高雄市環境維護管理自治條例第18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1-111-101123 事由:貴公司所有土地位於岡山區嘉新段224地號,未能妥善管理維護,致雜草叢生﹝已逾50公分長﹞,嚴重影響周邊環境衛生,經本局於111年9月27日開立改善通知書,限期111年10月10日前改善完成,稽查員於111年10月14日10時41分改善期滿複查仍未清除改善,依法告發。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0-01-09 (2019-12-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1003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重複開立(40-109-010023)。 事由:貴公司108年12月18日函敘及,位於本市岡山區岡榮路9巷10號等(本市岡山區協榮段313、314、323、324地號等4筆土地)建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9月16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22號拆除執照,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亦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不須繳納 |
2020-01-07 (2019-12-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10023 事由:貴公司108年12月18日函敘及,位於本市岡山區岡榮路9巷10號等(本市岡山區協榮段313、314、323、324地號等4筆土地)建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9月16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22號拆除執照,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1-07 (2019-12-1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10024 事由:貴公司108年12月18日函敘及,位於本市岡山區岡榮路9巷10號等(本市岡山區協榮段313、314、323、324地號等4筆土地)建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9月16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322號拆除執照,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先行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