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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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25 (2022-04-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1-100118 事由:案經本局派員於111年4月9日0時2分前往本市鼓山區青海段74地號等2筆土地(美術東四路,近美明路口)稽查時,發現貴單位現場正進行灌漿作業之妨礙安寧行為,現場未備有夜間施工許可證明文件,故為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連續性或必要之工程,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依法舉發並將依同法第23條暨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點規定裁處。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