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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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19 (2019-01-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40-110-080014 事由: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追查高雄市仁武區某處非法棄置案,108年1月23日派員至該公司督察,發現該公司由鴻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載運廢塑膠包裝膜(D-0299),並委託賢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立新企業行處理,另現場有聖鋒環保工程行之車輛(207-BW)進場載運廢塑膠混合物(D-0299),貴公司委託清除廢棄物前,未與前述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11-11 (2020-09-2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文號:40-109-110015 事由:善星企業有限公司清除車輛(ZY-859)109年9月24日10時40分清運貴公司廢塑膠混合物(D-0299)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稽查發現夾雜水塔散熱片(直徑110公分×高25公分)2個及木樁(長177公分×高8公分),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予以部份遣返,經查貴公司水塔散熱片、木樁,清除前未取得執行機關出具同意處理之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