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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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8 (2019-10-0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10-030010 事由: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2月20日函所示,貴公司108年1月至12月進口廢塑膠(R-0201)22公噸,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查108年10月4日進口PP NATURAL PELLET(〇〇/ /〇〇/〇〇〇/〇〇〇〇〇)共計25.35噸,惟貴公司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即逕行再利用,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尚未繳款 |
2020-12-09 (2018-10-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120010 事由:本局108年7月30日派員至本市大寮區民權街33號稽查,發現貴公司107年10月至108年4月間進口廢塑膠尚未取得再利用資格,核屬公告列管事業(再利用機構),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登記檢核)送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