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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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2018-02-01)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7-090013 事由:本局執行專案勾稽查核,發現貴事業於107年2月、3月及4月期間,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09-08-26 (2009-07-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098-08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