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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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2 (2018-08-17)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0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文號:34-107-100002 事由:查貴公司運作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氯甲烷(列管編號:079-01),其容器、包裝及運作(使用)場所皆未依規定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 |
否 |
限2018-10-3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