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34402616
管制編號: F01097013614
事業名稱: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事業地址:
所在工業區:
產業類型:
排放申報類型:
資料日期: 2020-05-11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9-03-14
(2018-09-03)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7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文號:30-108-030015
事由:貴局所屬「新北市樹林藝文綜合行政大樓新建工程」,原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施工期程至107年5月21日止,惟稽查時仍在施工中,未於事實發生之翌日起30日內向本局辦理變更。

訴願駁回
不須改善 17,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9-03-18
(2018-10-1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0-108-030016
事由:貴局主辦「新北市樹林藝文綜合行政大樓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5F7Z003-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1)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缺失10點。(2)工地出入口:工地內無設置洗車空間,記缺失4點。以上缺失合計14點,超過10點以上規定。

訴願不受理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5-20
(2020-04-07)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文號:23-109-050008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0點影響防制效果: 1. 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 2.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0-26
(2021-10-01)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85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文號:23-110-100013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辦理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18點影響防制效果: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記4點。3.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記4點。
限2021-11-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28,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1-12-16
(2021-11-22)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2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文號:23-110-120005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辦理之工地稽查,查獲下列缺失事項20點影響防制效果: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
限2021-12-21前改善
待改善
3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3-04
(2022-01-0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文號:23-111-030002
事由:本局派員至貴局主辦之「新北市立美術館興建工程」(管制編號:F107F*****-1)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1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三)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
不須改善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6-10
(2022-04-25)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60004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4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 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 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4.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
不須改善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2-08-10
(2022-06-29)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6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80010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局主辦之「新北市立美術館戶外園區工程」(營建工程管制編號:F111F8Z***-*)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22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等級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記缺失4點。 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不須改善 30,6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2022-09-28
(2022-08-1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文號:23-111-090016
事由:本局派員至貴局主辦之「新北市立美術館戶外園區工程」(管制編號:F111F8****-1)複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點合計1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及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等設施,記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4點。
不須改善 3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1-04
(2022-12-0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文號:23-112-010001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 查獲貴局主辦「新北市立***興建工程(管制編號:F107F*****-*)」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44點: 1.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於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記缺失10點。 2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記缺失10點。 3.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4.裸露區域: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2項配合定期灑水,記缺失10點。 5.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不須改善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3-05-11
(2023-03-16)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84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
文號:23-112-050005
事由:本局依「營建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於貴局起造之「新北市立美術館興建工程」(管制編號:F107F82***-*)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8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記缺失10點。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3.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不須改善 38,4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