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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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1 (2021-08-1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文號:20-111-020021 事由:貴處所屬「110年度提升道路品質計畫新北市人行環境改善工程(第4標)-汐止區康寧街747號至541巷沿線人行道改善工程」工地,現場堆置土石方等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堆置面積已達100平方公尺以上,核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3條附表一規範對象(堆置場),惟本局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查核該堆置場,查獲下列缺失事項10點影響防制效果: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設置或採行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防制設施之一,記10點。 |
否 |
限2021-09-18前改善 待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3-16 (2022-01-1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文號:23-111-030005 事由: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18點,影響防制效果: 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 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3.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記缺失10點。 |
否 | 不須改善 |
2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03-14 (2018-10-2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31096 陳情或撤銷結果:撤銷並另立裁處書,原處分無疏失_其他,經重新檢視本案,違規事登載有誤,量該處應為土地管理人,故擬撤銷原處分,並另行開立41-108-040910號裁處書。 事由:貴處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草長逾50公分,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是 訴願不受理 |
不須改善 |
2,400 不須繳納 |
2019-04-22 (2018-10-26)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4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8-040910 事由:貴處為土地管理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致草長逾50公分,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2,4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3-12-03 (2013-11-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 文號:23-102-120001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資料鍵入錯誤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不須繳納 |
2013-12-04 (2013-11-19)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12月16日。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3-102-120004 |
否 |
限2013-12-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