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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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3 (2017-06-28) |
新北市 |
主旨:自106年10月16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6-100017 事由:該公司屬符合水污染防治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查獲將製程廢水貯留於貯槽中,後續採回收使用,未取得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行貯留。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
2017-10-13 (2017-06-28)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45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文號:30-106-100018 事由:該公司屬符合水污染防治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查獲將製程廢水貯留於貯槽中,後續採回收使用,未取得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逕行貯留。 |
否 | 不須改善 |
45,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