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18-10-02 (2018-08-09)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7-100002 事由:1.會同業者於廢水處理廠稽查,現場發現原廢水池有一管線經由抽水馬達抽取用於菜園澆灌;曝氣池旁有一管線抽取廢水處理廠旁魚池水進行沖洗,廢水處理廠靠近魚池側,共有6大1小多餘舊管線。 2.上述事項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未依登記事項運作,現場開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編號:G-15-00 0193),並請業者依通知書內容進行改善。 3.現場均已拍照存證。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08-06-05 (2008-04-16)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罰鍰新台幣6000元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文號:30-097-060005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