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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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1 (2021-04-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文號:40-110-050019 事由:(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公告事項一略以:「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如下:…(二)許可病床數在五十床以上之醫療機構。…」,另依照公告事項二規定貴事業應至少置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 (二)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108年3月4日核准在案,貴事業一般病床20床、特殊病床58床共計78床,遲至110年4月26日第1次申請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02-24 (2011-07-1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1-020030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