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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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3 (2019-12-1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4-108-120003 事由: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5桃廢清字第0941-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8年11月28日祐字第1081128號函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7年3月27日完成負責人姓名與住址變更,惟遲於108年11月28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10-19 (2018-09-13)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11月26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07-100077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82-S5)黑煙不透光率檢測值為2.8m¯¹,超過排放標準。 |
否 |
限2018-11-26前改善 待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