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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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5 (2021-03-10)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3月24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0-070002 事由: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002)之操作電流為0.8安培(A),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許可操作範圍值:0.1~0.7安培(A)。 |
否 |
限2021-03-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2-12-07 (2012-10-31)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2年01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文號:20-101-120010 |
否 |
限2013-01-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已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