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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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8 (2020-02-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80071 事由:臺端(即安立環保企業社)係從事廢五金批發、廢紙批發、其他回收物料批發業及其他資源回收處理業,本局於109年2月14日派員前往本市八德區溪尾段339、347地號土地(本市八德區廣福路1123巷75號)複查,查獲該址仍收受事業產生之廢鐵、廢紙及廢塑膠再販賣,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之廢棄物種類,惟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而逕行從事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0-07-06 (2020-01-14)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2月1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70026 事由:查貴事業於本市八德區廣福路1123巷75號收受編號一廢鐵(R-1301)、編號二廢紙(R-0601)、編號四廢塑膠(R-0201)等物再販賣給盤商,該行為係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附表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一廢鐵、編號二廢紙、編號四廢塑膠之再利用行為(商業:批發零售),惟貴事業未領有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且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即逕行再利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否 |
限2020-02-13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