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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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5 (2018-03-27) |
嘉義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84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8月0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060005 事由: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07年3月27日至貴酒店採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96.5mg/L、化學需氧量158mg/L、大腸桿菌群6,400,000CFU/100ml,超過觀光旅館放流水標準限值(生化需氧量:50mg/L、化學需氧量:150mg/L、大腸桿菌群300,000CFU/100ml) |
否 |
限2018-08-0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84,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