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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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9 (2022-03-11)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 文號:10-111-050001 事由:依據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3月11日稽查工作紀錄(稽查編號:EPB-124169)及後續補充文件,當日會同該校林總務長至擴展基地內勘查,擴展土地範圍內已鋪設一條柏油道路,有施工行為,惟該校自107年起迄今皆未執行環境監測計畫,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1-23 (2018-11-28) |
新竹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5項 文號:34-108-110001 事由:貴校(運作人)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本府環境保護局人員於107年11月28日至現場稽查,查貴校已於106年7月21日獲教育部核准變更校長在案,惟貴校至107年11月28日仍未向本府環境保護局提出申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運作人基本資料變更(含第四類),未依規定負責人變更於六十日內為之,為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及第13條第5項暨「毒性化學物質許可登記核可管理辦法」第8條第2項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核可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