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1 (2022-01-24)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1月24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1-030018 事由:查OOOO有限公司承攬「宜蘭縣冬山鄉東和段XXX-X、XXX-X、XXX地號自辦鋪面工程」於111年1月24日作業時進出車輛,因未設置有效防制措施,致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污泥污染宜蘭縣冬山鄉慈愛路路面,此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
否 |
限2022-01-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