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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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30 (2021-04-01)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6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文號:41-110-070003 事由:一、本局會同本縣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於110年4月1日派員至陳情地點草屯鎮碧興路2段1356-1號稽查,稽查當時廠內收受堆置共通性事業廢棄物,編號四廢塑膠、編號二廢紙,惟未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暨再利用登記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相關規定。 二、貴事業承租地址草屯鎮碧興路2段1356-1號(草屯鎮新光段548地號)土地,面積為3,095平方公尺,廠內收受堆置應回收廢棄物,廢鐵容器、廢鋁容器、廢鋁箔包、廢塑膠容器、廢紙、廢乾電池、廢資訊產品、廢電池電器、廢照明生源等,惟未取得應回收業者登記證,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
否 |
限2021-07-29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1-07-30 (2021-06-04) |
南投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6月20日。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1-110-070002 陳情或撤銷結果:資料鍵入錯誤,業者資料重覆鍵檔裁罰 事由:貴公司於110年6月18日至本局說明為公司員工經過時將車上垃圾丟棄於(名間鄉新大庄段248地號),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 |
否 |
限2021-06-20前改善 不須改善 |
1,200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