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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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9 (2018-08-31)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25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文號:30-108-060011 事由:台端所屬畜牧場,經行政院環保署中區督察大隊於107年8月31日進行督察時,台端未依規定每日紀錄累計型水量讀數及累計用電度數等資料,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66條規定。 |
否 |
限2018-09-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