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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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2024-05-25)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8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5月2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文號:30-113-100011 事由:台端所屬之牧場於113年5月2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稽查時未下雨,惟發現產生廢(污)水,未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之雨水放流口排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現場錄影存證並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05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803mg/L,標準值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
否 |
限2024-05-25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28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