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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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2022-10-13)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12-020011 事由:本案為系統查驗,貴公司成功廠111年4月清運D-0202,經系統查驗清運聯單逾35日未完成處理時並未主動向本局報備,聯單編號:Q690729511100006(清運日:111年4月12日,處理完成日:111年6月4日,超過時間:53日),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相關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9-15 (2022-07-28)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0月2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11-090003 事由:本局於111年7月28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經查防制設備A002冷凝器之流量計現場讀值為0(設備故障)另廢樹脂冷卻區經上方集氣罩收集後經防制設備A027後接排放管道P001排放,未登載於許可內容進行操作,防制設備A027、A057未依防制設備操作紀錄規定登載:廢氣出口溫度數值、廢氣流量;洗滌液更換頻率未依許可證內容更換,上述行為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前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或變更後,應檢具符合本法相關規定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及取得操作許可證,並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否 |
限2022-10-2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5-03-24 (2015-03-02) |
嘉義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4年03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4-030001 |
否 |
限2015-03-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