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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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8 (2023-08-02)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本案於112年8月2日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7239)限期112年8月7日改善完成,本局於112年8月15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文號:30-112-090014 事由: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經本局於112年8月2日會同改制前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派員前往稽查,查核每日操作紀錄,發現112年3月15日至112年8月2日均未記錄每日累計用電度數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臺端從事飼養豬隻,經本局於112年8月2日會同改制前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派員前往稽查,查核每日操作紀錄,發現112年3月15日至112年8月2日均未記錄每日累計用電度數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 |
否 | 不須改善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7-06-06 (2017-04-27)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條件:委託取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環境檢測機構檢驗報告及改善完成文件。限改日期:106年07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6-060005 事由:貴場屬飼養豬隻之畜牧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27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040 mg/L、標準值60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53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571 mg/L、標準值150 mg/L,未符合畜牧業(一)放流水標準。 |
否 |
限2017-07-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