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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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27 (2018-03-14)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07-110008 事由:本局派員於107年3月14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黃阿興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293 mg/L(標準限值為150 mg/L)、化學需氧量840 mg/L(標準限值為6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9-10-25 (2019-07-0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文號:30-108-100040 事由:本局派員於108年7月08日至台端經營之牧場(即黃阿興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濃度為161mg/L(標準限值:15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