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華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單位基本資料

企業統一編號: 85711804
管制編號: S2906654
事業名稱: 聯華製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地址: 高雄市路竹區中山路三八三號
所在工業區: 其他工業區   
產業類型: 動物飼品製造業
排放申報類型: 水污染;廢棄物;毒性化學物質
資料日期: 2024-04-14
即時監測資料來源:切換為地方環保局資料

裁罰紀錄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22-11-10
(2022-04-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468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文號:30-111-110001
事由:案係本局派員於111年4月15日至貴公司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濃度1280 mg/L(標準限值為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限2022-12-16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468,000
已分期已繳清
2020-11-16
(2020-08-01)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
文號:30-109-110015
事由:貴公司領有經核准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證號:高市府環土簡排字第01256-00號,有效期間自109年4月22日至114年4月21日止),應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每年7月底前,申報當年1月至6月之資料...」規定,於109年7月31日前申報109年1月至6月之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惟貴公司遲於109年8月24日申報,已逾前述申報期限,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15
(2019-11-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期於文到次日起14日內完成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文號:40-109-020050
事由:本局108年11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現場貯存甲醇空瓶容器、毒化物廢液、廢酸液及廢鹼液等,據貴公司表示盛裝過毒化物、閃火點小於60°C與酸鹼液之容器,洗淨後廢液另貯存於實驗室內,查貴公司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千4百萬元,工廠登記產業類別為藥品及醫用化學製品製造業(藥品製造業),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15
(2019-11-26)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9-020051
事由:本局108年11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現場貯存甲醇空瓶容器、毒化物廢液、廢酸液及廢鹼液等,據貴公司表示盛裝過毒化物、閃火點小於60°C與酸鹼液之容器,洗淨後廢液另貯存於實驗室內,查貴公司登記資本額新臺幣1千4百萬元,工廠登記產業類別為藥品及醫用化學製品製造業(藥品製造業),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不須改善 60,000
無分期已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