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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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3 (2019-05-31) |
花蓮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217000元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8-080002 事由:經查貴畜牧場為與財群畜牧場共同申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之事業,惟貴畜牧場迄今尚未取得相關許可文件且本縣環境保護局108年5月31日稽查時該畜牧場現場操作中,並排放廢水,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217,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19-08-13 (2019-05-31) |
花蓮縣 |
主旨:自108年08月25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文號:30-108-080003 事由:本案經查貴畜牧場為與財群畜牧場申請共同簡易排放許可之事業,本局人員於108年5月31日下午12時15分至貴畜牧場現場稽查時,發現現場操作中並排放廢水,惟查貴畜牧業與財群畜牧場所申請之廢(污)水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尚未審核通過,貴畜牧場目前為無許可狀態,貴畜牧場未依法取得相關許可即產生並排放廢水,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不須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