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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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5 (2016-10-13)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並限於106年1月6日前完成複驗,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文號:21-105-110012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2-09-11 (2022-06-30) |
臺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2000元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文號:21-111-090249 事由:柴油車未取得有效期限之優級或同等級以上自主管理標章,進入本市空氣品質維護區。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0-10 (2023-07-06)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文號:20-112-100005 事由:貴公司集塵設備故障,作業時空氣中有粉塵逸散情形,致周遭社區車體有粉塵沾黏狀況。 |
否 |
限2023-11-10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