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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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 (2021-10-26)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1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文號:20-110-110044 事由:稽查時污染源低週波熔爐(E002)作業中,惟現場該污染源氣罩破損約20%,且氣罩覆蓋熔爐面積僅約25%,致未有效收集低週波熔爐產生之廢氣(即污染物),逕行逸散造成空氣污染。 |
否 |
限2021-11-11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3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18-05-10 (2017-11-08) |
桃園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050008 事由: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操作。 |
是 訴願駁回 |
不須改善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