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05159231
企業名稱: 遠雄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東源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正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3-08-20
(2013-08-10)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02-080153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6-19
(2013-05-30)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2-060103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3-28
(2013-03-2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2-030122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3-03-13
(2013-03-0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
文號:22-102-030044
不須改善 18,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3-08
(2012-03-0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1-030009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2-06
(2012-02-04)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1-020011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2-01
(2012-01-1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1-020001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1-10
(2012-01-0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1-010018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2-01-06
(2011-12-28)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1-010013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0-07
(2011-09-2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0-100016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9-26
(2011-09-0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0-090051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8-03
(2011-06-21)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0-080011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4-21
(2011-03-1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0-040050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3-28
(2011-02-22)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文號:40-100-030065
不須改善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1-19
(2011-01-07)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100-010049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26
(2010-10-13)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099-110070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26
(2010-10-25)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099-110072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25
(2010-10-0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099-110063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17
(2010-11-16)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099-110045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1-04
(2008-10-09)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097-110015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08-10-24
(2008-10-04)
臺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文號:40-097-100137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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