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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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 (2023-08-20)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80152 事由:查獲貴公司未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28 (2023-06-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80160 事由:查獲貴公司未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9,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28 (2023-06-22)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80161 事由:查獲貴公司未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08-28 (2023-06-23)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0元整。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080162 事由:查獲貴公司未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3-10-24 (2023-10-21)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2-100156 事由:本局於112年10月21日13時25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區○○路與○○街口旁營建工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股份有限公司—北區○○○○新建工程」(建造執照:○○○○○建字第○○○○○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使用動力機械(吊掛作業)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1-26 (2024-01-1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10223 事由:本局於113年1月19日20時34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區○○路與○○街口旁營建工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股份有限公司—北區○○○○新建工程」(建造執照:○○○○○建字第○○○○○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2-22 (2024-01-17)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20180 事由:本局於113年1月17日23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區○○路與○○街口旁營建工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股份有限公司—北區○○○○新建工程」(建造執照:○○○○○建字第○○○○○號),雖已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113年1月17日至同年1月24日擇其1日延長施工作業時間迄22時整,惟本局於113年1月17日23時30分現場稽查,查獲貴公司仍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核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3-11 (2024-02-29) |
臺中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30060 事由:本局於113年2月29日22時30分派員前往臺中市北區○○○與○○○口旁營建工地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股份有限公司—北區○○○○新建工程」(建造執照:○○○○○建字第○○○○○號),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禁止時段內(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灌漿作業)致妨礙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市公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七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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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2024-02-08) |
臺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文號:22-113-040053 事由:本局於113年2月8日00時05分前往,案址為貴公司承造「達麗建設歸仁區武東段二期新建工程」,稽查當時確見有使用動力機械從事營建工程行為(灌漿作業),現場已錄影存證。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