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2020-03-17 (2019-01-08) |
宜蘭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05月2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1,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 文號:30-109-030003 事由:貴公司所有107年藤華精密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工場(廠)、辦公類場所增建工程營建工地工程,達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規定,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業別42營建工地規定(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道路、隧道工程、管線工程、橋樑工程、區域開發工程之事業),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以下簡稱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後並據以實施。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18日派員前往至貴公司查核,發現該工程業已竣工,並未依規定檢具削減計畫報請核准,已違反前揭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 |
否 |
限2019-05-22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