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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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5 (2018-08-24) |
新竹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9月0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文號:20-107-110002 事由:本市環境保護局於107年8月24日派員至該公司稽查,經查發現防制設備A002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之壓降值為38cmH2O(許可核定範圍10~25cmH2O),並檢視該公司A002之8月份壓降紀錄表,皆已超過許可核定範圍,與該公司固定污染源金屬噴磨(噴砂)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竹市環空操證字第O0303-05號)核定內容不符。 |
否 |
限2018-09-07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