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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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8 (2020-05-21) |
新北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文號:44-109-100003 事由: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6226)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駕駛人未簽名,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0 已分期已繳清 |
2021-08-24 (2021-07-30)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0-080002 事由:該公司為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該公司清運車輛KEE-2096未依規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 |
否 | 不須改善 |
6,000 無分期已繳清 |
2024-01-13 (2023-12-25) |
苗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文號:44-113-010003 事由:貴公司所屬車輛HAB-0070於112年10月12日(14:51:29)行駛於台61線南下大城交流道,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進行列管車輛軌跡資料勾稽比對 ,貴公司所裝置之即時追蹤系統(GPS)無軌跡訊號。 |
否 | 不須改善 |
12,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