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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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2 (2020-11-05) |
彰化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請於110年1月6日前至各縣市環保局排煙檢驗站接受複驗,倘逾期未到檢,或檢驗不合格,將依法按次裁處,爰請於到檢前修復,以符合排放標準。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文號:21-109-120001 事由:989-N2自用大貨車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黑煙不透光率)達1.9m 已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 ) |
否 | 不須改善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強制執行) |
2021-08-20 (2021-07-13) |
雲林縣 |
主旨: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9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第1款第3目,之 文號:21-110-080060 事由:受處分人所屬車輛(車號:989-N2)經檢測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8m-1,未符合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黑煙不透光率不得超過1.6m-1之標準。 |
否 |
限2021-09-24前改善 已改善完成 |
5,000 無分期已繳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