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罰/違規日   | 縣市 | 裁罰內容 | 訴願狀態 |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 裁罰費用 | 
|---|---|---|---|---|---|
| 2020-02-20 (2019-02-0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09-022422 事由:機車(車號:MWN-5039)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 2020-02-20 (2019-02-2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09-022425 事由:機車(車號:H7X-953)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 2019-11-08 (2018-04-16)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08-110325 事由:機車(車號:AEH-2202)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 2019-11-08 (2018-12-28)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08-110329 事由:機車(車號:HXW-132)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 2019-11-08 (2019-04-20)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08-110326 事由:機車(車號:FVB-197)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 2019-11-08 (2019-05-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08-110330 事由:機車(車號:L8T-205)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 
| 2019-11-08 (2019-05-09)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08-110328 事由:機車(車號:H5N-399)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 2019-11-08 (2019-05-1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08-110367 事由:機車(車號:506-CCD)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 2019-11-08 (2019-05-23)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08-110324 事由:機車(車號:3HN-903)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 2019-11-08 (2019-06-25)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08-110327 事由:機車(車號:H3K-129)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尚未繳款 (強制執行) | 
| 2019-11-08 (2019-07-07) | 高雄市 |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並限期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改善完成,將連續處罰。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文號:21-108-110323 事由:機車(車號:137-HWH)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 | 否 | 不須改善 | 1,500 分期繳款中 (強制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