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企業統一編號: 84212470
企業名稱: 鵬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工廠基礎資料

裁罰紀錄

鵬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裁罰/違規日逆向排序 縣市 裁罰內容 訴願狀態 限改日期/改善完妥 裁罰費用
2010-11-29
(2010-10-23)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099-110216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29
(2010-10-30)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099-110220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29
(2010-10-30)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099-110221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29
(2010-10-30)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099-110222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29
(2010-11-06)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099-110217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29
(2010-11-06)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099-110218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1-29
(2010-11-06)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099-110219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2-09
(2010-11-20)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099-120073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2-09
(2010-11-20)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099-120074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0-12-09
(2010-11-20)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099-120075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1-06
(2010-11-14)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0-010005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1-06
(2010-11-14)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0-010006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01-07
(2010-11-14)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0-010007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25
(2011-10-08)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0-110687
不須改善 1,5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1-11-25
(2011-10-16)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0-110692
不須改善 3,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17-04-27
(2017-03-19)
基隆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文號:41-106-040287
事由:該業者於上述時間、地點,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任意設置廣告物,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現場拍照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2-26
(2019-10-28)
新北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法規: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文號:23-109-020010
事由:本局派員前往貴公司主辦之「鵬程建設泰山黎明段787地號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8FG****-1)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30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或防溢座,記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
不須改善 100,000
無分期已繳清
2020-07-27
(2020-06-15)
高雄市 主旨: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法規: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文號:41-109-072695
事由: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不須改善 1,200
無分期已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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